“不批退款”承诺本身是危险信号吗?
本身并不是。如果申请被拒后退还律师费,本质上是一种费用条款(billing term),而且是一种合法且常见的做法。真正决定这项承诺是否有价值的,往往是更具体的问题:它适用于哪些服务方案、律所如何定义“拒批”,以及这些条款是否在开始工作前就以书面形式明确说明。如果这些内容并不透明,那么“不批退款”更可能只是营销宣传。
什么情况下值得提高警惕?
“不批退款”本身并不罕见,但以下几种情况则值得仔细核实,包括针对我们。
- 您看不到的筛选标准
- 任何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都会拒绝其认为成功机会不足的案件,这本来就是律师的工作。退款承诺的价值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所的筛选标准,而这往往是客户最难看见、也最难比较的部分。因此,不妨直接询问:案件评估是在什么时候进行的?是否收费?退款资格是在支付任何费用之前还是之后确定的?
- 所谓退款其实只是抵扣未来服务费用
- 用于未来申请的抵扣额度,并不等同于真正退还给您的款项。签约前应明确了解:如果案件被拒,资金是否会直接退还给您?如果您不打算重新递交申请,又会如何处理?
- 只在签约时才看到的条款
- 任何律所都应把最终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写在委托协议中,问题在于您是否能在签约前了解其主要内容。如果某项重要条件直到签字时才首次出现,您实际上很难提前比较不同律所的服务安排。
- 任何形式的“保证获批”
- 费用条款和结果承诺是两回事,两者却经常被混淆。费用条款规定的是您支付多少费用,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退款;而“保证获批”则是在预测政府机关会如何裁定,而这既不是任何律所能够控制的,也不是律师可以承诺的结果。因此,后者才是真正值得警惕的信号。
- 费用显著低于市场水平
- 申请工作本身需要投入时间和成本。如果收费远低于同类申请的正常水平,差额往往会以其他方式体现出来,例如服务范围缩减、申请材料由谁实际撰写,或 RFE 回复是否需要额外收费等。
您也可能会看到“保证获批”“包过”之类的宣传。事实上,没有任何律师或律所能够保证 USCIS 会作出何种决定;如果有人这样承诺,本身就值得认真审视。我们提供的是费用条款,不是结果保证。
选择提供“不批退款”服务的律所时,应该问什么?
以下六个问题值得优先确认,按重要性排列。回答应当具体,并且律所应当愿意在签约前把答案写成书面文件——这一点才是关键。
- 哪些服务方案包含退款保障?我目前咨询的方案是否属于其中之一?
- 这些条款具体写在哪里?我是否可以在签约前完整阅读?
- 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“拒批”?是否包括 RFE、NOID、行政结案(administrative closure)或主动撤回申请等情况?
- 退款是否为全额律师费?还是仅能作为未来服务的抵扣额度?
- 哪些费用不包含在退款范围内?例如 USCIS 政府申请费通常直接支付给 USCIS,律所无法退还。
- 是否符合退款条件,会在什么时候确定?确认这一点是否需要付费?
我们的退款条款如何运作?
以下内容仅用于说明相关原则。具体金额及各方案包含的服务内容,请以价格页面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。
- 并非所有方案均包含退款保障
- 不批退款仅适用于部分指定方案,并非所有委托服务均提供此安排。本页面本身不构成任何退款承诺或服务要约。
- 在开始申请工作前确定资格
- 是否符合退款资格,会在正式开始申请工作前判断,通常是在免费评估阶段完成。对于较复杂的案件,可能需要先进行付费咨询;如有此需要,我们会提前告知并明确说明费用。
- 以签署的委托协议为准
- 最终签署的委托协议(Retainer Agreement)是具有约束力的正式文件。本页面仅作概要说明,不替代委托协议内容。
- 适用时退还全部律师费,而非抵扣额度
- 对于适用退款计划的案件,如申请被拒,我们退还该申请对应的全部律师费,其不会以未来服务的抵扣额度形式进行。USCIS 政府申请费属于独立费用,由申请人直接支付给 USCIS,因此不在退款范围内。
- 什么情况下属于“拒批”?
- “拒批”,是指 USCIS 作出拒绝申请(denial)的决定。RFE(补件通知)或 NOID(拟拒绝通知)本身并不属于“拒批”,而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正常步骤,律师费中包含一次 RFE 回复。只有在回复后 USCIS 仍作出拒绝决定时,才会涉及退款条款的适用问题。案件在未作出决定的情况下结案,或申请人主动撤回,均不属于拒批,不触发退款。具体定义以签署的委托协议为准。
- O-1 + EB-1A 组合方案
- O-1 与 EB-1A 组合方案采用统一收费模式,费用覆盖两项申请,其中一半对应 O-1 申请,另一半对应 EB-1A 申请。如其中一项申请被拒,将退还对应的一半律师费;如两项申请均被拒,则退还全部律师费。该方案始终包含退款条款,但采用独立的资格评估标准,以确保申请人同时满足 O-1 和 EB-1A 的相关要求。